蘇州園林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于 01 月 18 日收到第一次反饋意見,收到的主要問題有,關于歷史沿革,關于同業競爭,關于外協等。
同壁財經了解到,公司前身蘇州園 林設計院于 1995 年進行清產核資,2003 年 1 月,蘇州 市企業改制辦公室出具批復,同意蘇州園林設計院進行整體 轉企改制,以處置后的凈資產作為注冊資本,其中 49% 由蘇 州園林設計院經營者和職工以現金一次性按 7 折優惠購買后 入股,其余 51% 由園林集團作為國有股持有。2022 年 6 月,合伙企業蘇州源尚受讓賀風春等股東 10% 的公司股權,公司存在離職股東根據當時有效的章程規定及股東會 決議將股權轉讓給相關人員,后根據股東會決議進行再分配 的情形,其中涉及公司股權的托管或代管。
需要公司補充說明,(1)清產核資是否需要并履行評估、審計程序;(2)蘇州園林院 改制為有限公司是否按規定履行有權機關批復、評估及備案 等國資管理程序;(3)蘇州源尚受讓公司股權的背 景;(4)托管、代管或再分 配安排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糾紛;(5)公司歷次股權轉讓的價格、定價依據及合理性。
控股股東園林股 份及其控制的企業中存在經營范圍與公司相似或重疊的情 形 ; 園林股份承諾其 ( 含其控制的公司 ) 將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完成經營范圍變更,變更后將不存在與園林設計相關內容。報告期內園林股份存在從事風景園林設計業務的情況 并擁有設計類相關資質,園林股份與公司于 2022 年 8 月簽 訂協議,將設計類業務相關資產、人員等重組至公司 ; 報告 期內園林股份控制的蘇州香山古建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存在 從事文物修繕設計類業務的情況并擁有設計類資質,目前僅 有一項已交付圖紙的設計項目。
需要公司說明,(1)控股股東園林股份及其控制的企業與公司是否存在替代性或競爭性關系、是否存在利益沖突;(2)園 林股份和公司間的設計類業務重組是否需要并履行國資管 理程序;(3)蘇州 香山古建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剩余項目的所處階段、所涉金額、 預計完成時間。
報告期內公司存在向外部單 位采購專業技術協作服務的情形,外協金額分別為 2,162.23 萬元、1,900.76 萬元和 1,040.75 萬元。需要公司補充披露外協采購的具體內容,外協在公 司業務中所處環節和所占地位,同時,需要公司說明,(1)公司的外 協采購是否合法合規;(2)是否存在特定供應商專門為公 司提供服務、成立不久后即為公司提供服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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